公安机关要求退赃是好事吗

温岭刑事律师 2025-04-17
退赃如果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,应当退还给公安机关;如果是在检察院侦查或者审查起诉阶段,应当退给检察院;如果是在法院审理阶段,应当退给法院。
法律依据:《刑法》第六十四条,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,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;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,应当及时返还;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,应当予以没收。没收的财物和罚金,一律上缴国库,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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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公安做为刑事案件立案,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赃,可以从轻量刑,从有利自身角度考虑,可能会积极退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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